男女話題::你為何總是愛上類似的人?
人為什麼要輪迴,要不停的在整個人生中重複童年的痛苦?
人本主義的老大羅傑斯說,人是一切體驗的總和。
如此推理,既然我在生命之初體驗的都是痛苦,那痛苦就是我,如果痛苦不存在,我又是誰?所以我必須不斷的製造痛苦,而且是特定的某一些痛苦,於是就在不斷的輪迴之中持續鞏固小我。
這樣看來,追求幸福就變成了一種對抗,餓死小我,與小我抗爭到底的戰鬥。
我很喜歡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分析屢次戀愛失敗的人,他們的輪迴模式及原因,最後總結出能讓他“一見鍾情”的人的典型特徵。只要他肯保持警覺,不再接近這類的人,找不同的人戀愛,小我不就餓死了嗎?
有兩個英勇無畏的朋友實踐了我的建議,按圖索駿,專找和以往不同的人來戀愛。第一個朋友,滿懷希望的追求,等到對方有意向的時候,他卻逃了,理由:實在沒感覺。第二個朋友,兩人談的似乎不錯,彬彬有禮,互相尊敬,一起旅遊。問他什麼時候辦喜事,回答:唉,就那樣了,沒什麼感覺。
於是總結,對於尚未了卻情結的人,不找輪迴中類型的人,就是沒感覺談不下去,勉強談下去了,也容易被吸引出軌,這輩子忍住了,下輩子還得輪迴。
為什麼呢?因為你此生投胎這樣的父母,就是為了學習特定的功課,童年時期不太可能悟道畢業,成年以後繼續重考,直到通過為止,這輩子通不過還有來生呢。試卷就是和自己父母相似的人,相似的痛苦。
畢業的標準是什麼呢?放下執著,勇敢去愛。所有心理問題不是源自缺愛,而是因為不敢去愛。這個愛,不同於痴男怨女的我執之愛,而是沒有分別心和恐懼的真愛。我們每個人出生,都是帶著滿滿的愛而來,來到世界就是為了愛,所有嬰兒都天然的愛父母,願意為父母犧牲一切。父母我執的傷害,就是最大的考驗,在這種考驗中,我們怕了,不敢愛了,像父母一樣給愛定了很多條條框框,變成“我執之愛”,這種愛和傷害是一回事。
所以當兩個人彼此吸引,走到一起,首先應該感恩這個輪迴。感恩對方給予自己一個學習機會。對方可能有很多你看不順眼的“缺點”,是你人格中的對立面,甚至簡直水火不容。然而正是這些缺點吸引著你,需要你來學習。學習融合自己內心中的分裂,了解每個人性格的形成皆緣自對原生家庭的忠誠和愛,從而生出寬容。當我們內心逐漸融合,真愛便生出,我們此生的功課圓滿畢業。
最後補充下,我並不同意羅傑斯的觀點。人是一切體驗的總和,正是“我執”產生的根本原因。我的體驗是我,我的經歷是我,所以我只有不斷的像原來一樣痛苦才是我。
我不是我的經歷,我不是我的痛苦,我不是我的感受,我不是我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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