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so::她曾槍殺前夫,因兒子作証無罪,21年後又槍傷兒子,都成了殘廢…他還是替媽媽作証…

她曾槍殺前夫,因兒子作証無罪,21年後又槍傷兒子,都成了殘廢…他還是替媽媽作証…

琳達的前夫吉姆,當年曾是美國佛羅裡達棕櫚灘一位名氣不小的稅務律師,他的家庭「陣容不小」,父母有8個孩子,他是老大。

她曾槍殺前夫,因兒子作証無罪,21年後又槍傷兒子,都成了殘廢…他還是替媽媽作証…
琳達的家在威斯康辛的一個農場,她搬到棕櫚灘後,謀得了一份法律秘書的工作,協助律師與客戶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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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初見絕對是美好的,一次聚會上,都給對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79年,兩個人甚至私奔。直到1982年,兩人舉行了一場夏威夷風情的結婚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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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凱文(右)生於1981年,小兒子克里斯托弗1983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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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個看似幸福的家,卻在他們結婚9年後宣告破裂。用琳達的話說,身為妻子,他一直受虐待,她甚至報警稱,吉姆侵犯她。

吉姆提出離婚。但圍繞兩個兒子監護權問題,雙方卻一直糾纏。用吉姆的家人的話,他想和孩子們更多時間相處,但琳達只是想要更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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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曾經抱怨,週末接兩個小傢伙時,根本看不到他們;如果說他支付琳達500美元,這倒會見他想念的兩個兒子。

1992年2月7日,吉姆去見琳達,帶著法庭探視令,希望她能交出兩個兒子,使週末的探視恢復正常,這一去,他就再也沒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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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倒在地上,身上有彈孔,死亡。他的右手拿著一把菜刀,「目擊現場的警察斯科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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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琳達辯解說,出於自衛,向拿著刀的吉姆開了槍。但是,斯科特持懷疑態度:「她身上沒有擦傷,現場沒有可以證明她所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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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達被逮捕,被控一級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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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的凱文作為主要證人,出現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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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弟弟,緊張、害怕…」他說,當時和弟弟躲在衣櫥裡,透過一個櫥門上的小孔,向外看,「爸爸手裡拿著一個閃光的東西…走進走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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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證詞裡,凱文並沒說爸爸拿刀揮舞,但是這段證詞很關鍵,就在琳達撥打911時,也說到吉姆有把刀,「他想殺我…」

陪審團討論後認為,母親出於對自己及兩個孩子的保護,作出了自衛。

琳達被判無罪,但是她總覺得自己是兇手,因為有人會對這事對她發問,於是她帶著孩子們搬到拉斯維加斯,在那裡,可以重新開始,不會再有這些煩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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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文(右)和弟弟也都長大了……照片裡,大家笑的很開心,可是,事實並不是想像的這麼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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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凱文是個很有天賦的青年,他會設計出與眾不同的造型服裝,還拿到過獎,收入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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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凱文和女孩肯德爾開始約會,不過戀情發現並不順利。琳達對兩個孩子有很強的控制慾,一旦發現他們戀愛或約會就會加以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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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最大的努力,就是把自己隱藏起來,讓凱文和母親的關係趨於緩和…」肯德爾說,曾接到過琳達的電話,「質疑我的年齡,說我是騙子…」

泰勒是個格鬥新星,在2011年開始和凱文約會,凱文當時和她坦言,他很一直很害怕自己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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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達不喜歡泰勒,不讚成兒子和她交往。

「琳達對我表示…在她的錢包裡有一把手槍,」泰勒說,「她這是在警告我,就算我會格鬥,但我不是超人,胸口不會反彈子彈。」

凱文有些無奈,和母親的關係逐漸僵化,他在臉書上發文,說要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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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分析認為,當年吉姆死亡後,其百萬人壽保險金受益人是他的兒子,因而經濟上,琳達依賴於他們,兒子們長大,要走了,她將就會失去對兒子們的控制。

2011年6月28日一早,琳達的家中響起一聲槍響,凱文倒在客廳地上的血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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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達說,看到兒子頸部中彈,她拿毛巾摀住傷口。但是他並沒有第一時間打911求助,而是打給凱文的弟弟。當調查人員問她一切是怎麼發生,她說「我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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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達這麼回憶,在當天凌晨,她和凱文就他的女友泰勒發生了爭執,還動了手,隨後她回房間睡覺了,早上8點她起床到廚房喝水,聽到凱文叫她,發現他受傷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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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中凱文的,正是在21年前殺死他爸爸吉姆的那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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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急救送醫的凱文,失去意識之前,曾告訴警方槍擊事件是一個意外。但是三天後,凱文醒來,第一反應是,「沒有媽媽。 我怕媽媽…」他重複說,自己的母親射殺他,幾個護士都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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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6日,因涉嫌謀殺未遂,琳達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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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之後凱文又說,自己該對這次槍擊負責,他說事發時襲擊了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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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8日,曾被判無罪的琳達,再次坐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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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人試圖讓陪審團瞭解,凱文的家族有暴力傾向,而弟弟的證言和凱文臉書的內容,也證明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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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克里斯托弗說,媽媽告訴他的是,她沒有用槍指向凱文,更沒有扣動扳機。

凱文則作為證人,在病床上,通過遠程視頻講述事發經過。他用手演示了自己當時握槍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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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法醫專家認為凱文若槍口向上,擊發造成的傷口不會是俯視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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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前女友肯德爾說,凱文曾告訴他,當他坐下時,被槍射中,這就和法醫專家的分析吻合。

而當已經癱瘓的凱文,坐在輪椅上出庭作證時,他的證詞發生了改變,「槍口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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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認為,凱文在用證詞保護媽媽。

檢察官 :你希望從醫院被釋放的時候,你也希望你的媽媽會照顧你嗎?

凱文 :她不可能照顧我。

檢察官 :你想要她,不是嗎?

凱文 :我不知道我媽媽對我此時什麼樣的感覺。

檢察官 :如果她還愛你,你會想她嗎?

凱文 :我當然喜歡她,是的。

檢察官:為什麼軌跡的角度敘述改變了?

凱文:什麼?

但是琳達把這一切歸咎於凱文:「不幸的是,我的兒子,凱文,帶著一股憤怒,是他從他父親那裡繼承來的。… 然而,我總是保護、捍衛和愛我的兒子,我永遠不會故意傷害他,」琳達繼續說道。「發生了什麼事是他的錯。 那是一次意外。」

陪審團認為琳達犯有謀殺未遂。他們不相信凱文說他開槍自殺。當然,還有其指控——陪審團認為她使用致命武器,威脅證人,跟蹤凱文的女朋友泰勒等。

據悉,法官將於6月23日對Linda宣判量刑。琳達面臨13年-40年的監禁。

她曾槍殺前夫,因兒子作証無罪,21年後又槍傷兒子,都成了殘廢…他還是替媽媽作証…凱文和弟弟則希望,上訴來扭轉判決,讓母親重獲自由……

事情真是太詭異了…能確定的只有,這樣的母親無法給孩子幸福…

via-http://www.shxwcb.com/34835.html

 

一位老警察建議的保命15招!遇到歹徒請這樣做!

但當然希望大家都用不上…

1、永遠記住,你的胳膊肘是你身上最強壯的地方。如果能用,一定要用。

2、如果劫匪問你要錢包,不要遞給他,拿起錢包向遠處丟。一般情況下,他會對你的錢包比對你更有興趣,等他往那個方向轉的時候,你要向相反的方向拚命地跑。

  3、劫匪搶包的時候,你不要捨不得。你包裡再貴的東西都可以再買一次,但是你的生命買不來。

  4、劫匪入家門搶東西,你最好不要廢話囉嗦,要保持清醒,不要想和他說話分散他的注意力,他知道你想幹什麼,往往這樣會讓他更反感。也不要言語刺激,不要很多眼神接觸。總的來說,一般劫匪入室搶劫,他只是求財,而且越快越好,可是如果你言語刺激或者不合作,那麼他就會用「他的方式」告訴你,現在是誰有主動權。

  5、但是,如果你可以到你的陽台,或者一切可以和外界聯繫的地方,或者聽見門口有人等等,請你拿上所有能發聲的東西,大聲呼救。一般如果強匪發現有別人知道了他的行 為,會匆忙離去。

  6、如果你被丟進了後車廂,那麼你要使勁踢後車燈的地方。等後車燈被踢掉以後,把你的胳膊從那個洞伸出去揮舞。開車人看不到你,但是別的車能看到,這個曾經挽救過生命。

  7、如果你喜歡買東西,吃飯,下班以後回你車裡坐那算賬,記事,等等,請你改掉這個習慣。這是罪犯最完美的時刻,劫匪會跳進副駕駛的位子或者後座,拿槍對著你的腦袋讓你開車去他方便犯罪的地方,所以一個人外出時上車以後就鎖上車門離開。

  8、如果劫匪已經跳進你的車子拿槍對著你,不要開車去他叫你去的地方。千萬不要。你應該發動你的車子,然後以最快的速度開向離你最近的任何牆樹,等等。你的安全氣囊會救你。如果罪犯是在後座,那他會傷的很慘。如果可以,車撞了以後離開你的車子然後呼救。如果不能離開,相信你也已經引來了足夠的視線。記住,你寧可撞傷,也不要在多天以後,赤身裸體的被發現在某處荒無人煙的地方的草堆裡。

  9、幾條關於停車場的忠告:

      a、記住上車前觀察你的車子周圍,附駕駛座以及後座。

  b、如果你的車子是停在一個大的麵包車邊上,而且麵包車是停在駕駛座這邊的,那麼請你從附駕駛這一邊上車。

  c、小心停在你車兩邊的車。如果有男性一人坐在靠你車的這一面。請你務必小心。

  10、記住坐電梯,特別是晚上。樓梯道在早上和晚上都不是什麼有趣的地方。(這裡給一個和這個沒什麼關係的小提醒:如果坐電梯的時候電梯突然下墜,立刻把你這層下面的所有樓層全部按一遍。一般情況下如果突然下墜是電路問題,那麼如果到哪層電路工作正常了,電梯會停下。如果電梯持續下墜,請背靠電梯牆壁站好(作為脊椎支撐),手扶緊扶手,半彎你的膝蓋(電梯突然著地可以稍微緩衝你的慣性)。

11、如果有人拿槍指著你,拔腿就跑。奔跑中的點被擊中的可能性是4%。就算擊中,一般也不會是重要內臟。如果可以,以S形左右跑。除非他追你,那你就什麼也別管了,撒開腿往人多的地方跑吧。

  12、不要以為什麼人都很可憐,時刻保持警惕。

  13、門口聽見嬰兒哭聲,不要開門。大多是錄音帶和一個劫匪。

  14、買完東西以後,數清楚你的錢。(有這樣的案子:女人在加油站加油以後付過錢回到車上,這時有個男人走過來敲打她的玻璃窗,手裡一張5元錢,說她掉的。這個女人就感謝他,開窗/開門,然後……)

  15、這條最重要:傳遞!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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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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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瑤瑤的腿那麼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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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好的她,也是有缺陷的!

「李亞萍」痛哭吶喊:你走了,怎麼可以跟媽媽開這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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