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注意而「未」注意,「煞」不住結果造成「追撞」意外,這下該如何釐清肇事責任?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館藏目錄查詢系統isCar! 某日大華開車上高速公路,快到高速公路出口時,前方車輛駕駛A因要下高速公路,打方向燈要切入旁邊車道,大華慢慢減速讓A先行;這時,後方車輛駕駛小明因為沒有注意到大華車輛開始減速,等驚覺時已經來不及剎車,而從大華車輛車尾猛力的撞擊,大華的車輛在撞擊A的車尾,造成A的車輛車尾毀損,小服務台電話:學校總機(03)4227151分機57429或(03)4267127 借還書櫃台電話:分機57417 館際合作諮詢台:分機57409 地址: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建議最佳解析度 1280*1024 IE8,9 隱私權政策聲明 網站維護:資訊系統組 更新日期:201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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