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父!!我可以跟你要電話嗎?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 何謂「公法人」?話說,在這寒冷的冬天一個人獨自走向在公車站凝神一看前方不是每次令我小鹿亂撞的正妹嗎?每次都想問個電話但小的我甚麼都大就是膽子最小今天不知吃錯甚麼藥一提起膽子走了向前「不好意思~~同學~~可以做個個朋友~~跟你要電話嗎?」頓時看她驚訝了一下在我滿心期待的下一秒鐘一個聲音從我旁邊傳出......「你找我所謂的「公法人」,係依據公法規定成立之法人,我國現有之「公法人」如下: 1. 中華民國 2. 地方自治團體 3. 農田水利會 4. 各類行政法人(目前僅有中正文化中心) 說明: 按「法人」依其成立所依據之法規屬性,而有「公法人」與「私法人」之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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