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一下........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 | 營建署全球資訊網一對情侶,甜蜜地依偎著。男的看到女的頭髮,是如此的亮麗,於是就偷摸了一下。女的嬌滴滴說:「哎呀...討厭啦!!」男的聽了心癢癢的,於是又偷摸了一次!!女的又說:「嗯...不要啦....!!」 男的聽了後,心都要飛起來了,他又再偷摸下!!沒想到那女的站起來, 用粗暴的聲音說: 「不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一日生效。 建築法第五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供公眾 工作、營業、居住、遊覽、娛樂、及其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其範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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