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懺悔書
移民署法規 ─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親愛的老婆大人:遵照您的旨意,我在書房里反省了一個小時四十三分零七秒,喝了一杯白開水,上了一次衛生間,沒有抽煙,以上事實準確無誤,請審查。附上我的檢討報告,不當之處可以協商。經過3個月的婚姻生活,我認為老婆同志溫柔賢良,勤奮聰穎,是不可多得的好妻子,而身為丈夫的我卻舉止乖張,態度輕狂,所作所為確有值申請依親居留延期 ,有第十四條第一項或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情形者,除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外,於一定期間內,不許可其再申請依親居留;其期間之計算,準用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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