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後想和好,這一句話一定要說!不是什麼都理所當然,你有多久沒開口了?│寶貝來育兒經
| 內部文件與偽造公文書罪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不是什麼都該理所當然!雖然說了很多氣話,但我還是愛他! Photo/magazine-uploads.s3.amazonaws.com 夫妻兩人在家裡各自佔據不同的房間,並從房間裡大吼,以確保對方「聽見」自己了,一方不斷地批評,另一方則忙著替自己辯解;過不久其中一人可能開始做家事以轉移怒氣,另一人刑法第10條第3項對「公文書」定義為「公務員職務上制作之文書」,即刑法上所有涉及「公文書」之定義認定均以此為標準。刑法第211條偽變造公文書罪,需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為構成要件,此即涉及公文書對外發生效力與否之判斷。...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