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再也不去了
法院如何分配拍賣所得價金? - 聯晟法網[恍神] 後來我再也不去了大學時在飲料店打工,為了賺生活費,有時一天連站12小時都算小case那天下班後就到對面的ok買鮮乳~收銀妹:這樣一共55元我:(掏出105元給她,等著找我50)收銀妹:(拿著50元及發票 放到我手上)我:(雙手接住 半鞠躬)收您50元,謝謝光臨!!~(>▽▽▽有數抵押 債權者,依其登記的 順序,定其 優先順序。(民法第八百六十五條、第八百七十四條) ... (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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