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園的看守人
傷害罪 - 中華百科 - 傷害罪介紹有一個年輕人,覺得任何工作都太辛苦了。他做過的每份工作,從來沒有超過十天。 他的父親因此感到十分苦惱,也非常擔心,四處請求朋友代為留意合適的工作機會。 終於有一天,一位朋友帶來了一個好消息。他為這年輕人找到了一份非常輕鬆的工作:年輕人什麼都不必做,只要每天坐在椅子上,就算完成這一天的工作。 這工作是而只有傷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觀上行為造成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傷害罪致死認定 ;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為沒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也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司法實踐中,要認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 ......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