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刺眼」造成駕駛視野受限,若遇到前車突然「急停」引起追撞事件,那究竟誰該負肇事責任?
「內政部主辦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問與答 |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isCar! 在某一天的中午,大華開車行駛在某一路段時,因太陽太刺眼,導致大華沒有注意到前方小明的車輛忽然停下來,而沒有踩剎車。大華與小明的車相撞,大華車頭凹陷,小明的車尾也毀損,所幸兩人均無受傷。 Q:大華是否有責任? A:大華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已違反法律規定,雖大華因太陽太刺眼導致內政部依據97年9月11日行政院第3109次院會會議通過「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辦理之「增撥新台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及行政院98年4月14日院臺建字第 九八 一六九四四號函核定之續辦「增撥新台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總額度四千億 ......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