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各種奇怪的起訴!MJ表示躺著也中槍...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個男子不慎被狗咬後竟獅子大開口,起訴紐約市要求獲得2,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刀的賠償金。 該男子今年62歲,名叫Anton Purisima,他在公車上被一隻狗咬了中指後便一怒寫下22頁的訴訟。他表示所受到的悲慘遭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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