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肇事」傷人卻讓「父母」頂罪,受害者該如何舉證,讓真正的肇事者「伏法」!?
公益彩券立即傳統型彩券經銷商遴選簡章暨申請書:isCar! 某天小明與家人在台北聚餐後,想開車載著媽媽到淡水兜風。於行經淡水之淡金公路路段時,不幸撞到在路邊等待過斑馬路之大華,導致大華多處擦傷、小腿骨折,然小明之母親為了不讓兒子留下前科,所以向警察謊稱是她開的車而使警察製作相關筆錄。試問小明及其母親有何刑責?大華只能自認倒楣嗎? Q1:小明需擔第四屆公益彩券經銷商第一階段資格審查證明書 有關公益彩券經銷商申請人 君,經其親自到場並由本機關審核通過公益彩券經銷商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特此證明。 第一部分:申請人基本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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