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板當場暈倒
天秤座法律網-刑事訴訟法第166~196-1條【證人詰問 ...面試人員給一位前來應征的男士一張履歷表,于是男士就填了這樣的信息—— 年齡:這是私人問題。 身高:這跟工作有關系嗎? 體重:隨時改變,飯前飯后都不同。 居住地:那是一個特別的地方,我生命的舞臺。 電話:愛立信手機。 電子郵件:只留給漂亮和富有的女孩。 上班時間:越短越好。 應第 196 條 證人已由法官合法訊問,且於訊問時予當事人詰問之機會,其陳述明確別無訊問之必要者,不得再行傳喚。 第 196-1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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