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朋友被夜店咖當工具人 怒傳影片曝真相:看她吸的好開心!
職場甘苦談 - 勞基法對於員工自請離職 跟本沒有滿三年要30天的規定(??) - 生活討論區 - Mobile01 via 原PO:※引述: 朋友是它它工程師 年薪80左右: 為人忠厚老實 性情溫和: 27歲經人介紹交到第一個妻辣: 28生日前三天跟我借百貨公司的VIP卡: 說要在那和妻辣求婚充面子: 幹 兄弟們都傻眼了: 這婊子標準夜店咖在朋友圈都知道: 她還要求 結婚不願意離開台北(我們高雄人): 而且朋友大家好因為本人最近要自請離職,發覺本人現在的公司要離職的規定很不合理,尤其是預告日的部份現公司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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