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肇事」傷人卻讓「父母」頂罪,受害者該如何舉證,讓真正的肇事者「伏法」!?
台中商業銀行isCar! 某天小明與家人在台北聚餐後,想開車載著媽媽到淡水兜風。於行經淡水之淡金公路路段時,不幸撞到在路邊等待過斑馬路之大華,導致大華多處擦傷、小腿骨折,然小明之母親為了不讓兒子留下前科,所以向警察謊稱是她開的車而使警察製作相關筆錄。試問小明及其母親有何刑責?大華只能自認倒楣嗎? Q1:小明需擔2014/11/19 本行網路/行動銀行新台幣跨行交易手續費自104.1.1起超過200萬元以上者,依「台中銀行網路/行動銀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彙整表」收取,每增加壹佰萬元加收10元(原優惠為5元)。2014/11/18 親愛的客戶您好,為提供更安全、便利、高效率的金融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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