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obii人氣嚴選20【格致中學─王采瑩】每天都要散播歡樂散播愛!
原來台灣的國籍法離譜到這種地步 - 思考者的網誌:成就仁德、智慧、正義、與公理的社會 - udn部落格 你可能很難想象,看上去文靜的采瑩瘋起來可是沒在管形象的!亮眼的她因為去看棒球比賽意外上了電視及表特版,你如果問她有沒有「偶像包袱」?她可能會翻個大白眼,反問你那是什麼東西!(以下桃紅色文字為采瑩的回答) 【圖/王采瑩授權】 1.姓名:王采瑩 2.綽號:法可妹 3.生日:1995.12當一個中華民國國民,同時又具備其它國籍的時候,當發生權利義務關係時,台灣的法律和政府的處理原則是什麼呢? 這個中華民國國民,無論權利或義務,都不再被視為中華民國國民,而是視同外國人看待! 李慶安的雙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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