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早同居,只會讓愛情更快進入悲慘的墳墓
iT 邦部落格 同居,比交往深一層,又比婚姻淺一層,基本上不受法律保護,以前甚至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可是現在年輕一代認為在結婚前不共同生活過一段時間是很傻的,他們不想重蹈上一代人的覆轍,匆匆結婚卻以離婚告終。因此,很多人認為同居只是一種有用的手段,可以避開不幸的婚姻和離婚。可是事實並不盡如人願,很多男女在同居之這行動運算世界的麻煩之一,就是當我們無時無刻地存取資料檔案時,也同時增加了資料遺失和不必要外洩等風險。你大概也聽說過有粗心的公司高階主管的筆記型電腦被偷,結果發現電腦裡有著公司的敏感資料,包括了信用卡號碼、金融帳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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