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初體驗:第一次上「天上X間」,我只想寫個慘字...
司法院大法官 又到了禮拜三的時刻,小弟又有閒雜時間可以發廢文了,這次要跟大家分享我上酒店的經驗。根本慘小弟在前年過年,與一群很久沒見的朋友約在台南某間旅館見面,共四人,開了房間準備大家一起喝酒徹夜狂歡,殊不知..台南車站附近完全都客滿,就算沒客滿價格也被喊到3倍以上,根本貴到不想進去。後來沿路走沿路走,走到公園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旨在保護個人之行動自由、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及於公共場域中得合理期待不受侵擾之自由與個人資料自主權,而處罰無正當理由,且經勸阻後仍繼續跟追之行為,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牴觸。...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