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你搶快「逆向超車」,結果「過失致死」責任卻在我,好像最後都變成我的錯一樣!?
Bar Codes - GS1 TAIWANisCar! 大華參加完大學同學婚禮之後,在回家的路上,行經某段路燈昏暗的道路時,由於對向車道的騎士過彎時車速過快且越過雙黃線,逆向向大華的車道衝了過來,雖然大華並沒有違規情形,但大華還是反應不及撞上該名騎士。事情發生後,大華馬上下車查看騎士的傷勢,並且通知警察、請救護車送該名騎士前往醫院1 .申請窗口: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商品條碼策進會 台北–台北市100林森南路10號4樓 TEL : 02-23939145~130 FAX : 02-23941147 台中–台中市407河南路二段262號6樓之9 TEL : 04-24525422 FAX : 04-24529440 高雄–高雄市苓雅區80247四維四路10號四樓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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