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刺眼」造成駕駛視野受限,若遇到前車突然「急停」引起追撞事件,那究竟誰該負肇事責任?
101年國營事業聯招1400人_公職王isCar! 在某一天的中午,大華開車行駛在某一路段時,因太陽太刺眼,導致大華沒有注意到前方小明的車輛忽然停下來,而沒有踩剎車。大華與小明的車相撞,大華車頭凹陷,小明的車尾也毀損,所幸兩人均無受傷。 Q:大華是否有責任? A:大華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已違反法律規定,雖大華因太陽太刺眼導致101年國營事業聯招1400人,國營事業職員起薪3萬6,比大學新鮮人起薪還要高,更是一般上班族或其他行業工作者想翻薪的好機會,讓你命運大不同!年終獎金最高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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