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肇事」傷人卻讓「父母」頂罪,受害者該如何舉證,讓真正的肇事者「伏法」!?
[團康]車上團康 @ 大專迎新 迎新宿營 迎新活動 迎新場地討論 :: 隨意窩 Xuite日誌isCar! 某天小明與家人在台北聚餐後,想開車載著媽媽到淡水兜風。於行經淡水之淡金公路路段時,不幸撞到在路邊等待過斑馬路之大華,導致大華多處擦傷、小腿骨折,然小明之母親為了不讓兒子留下前科,所以向警察謊稱是她開的車而使警察製作相關筆錄。試問小明及其母親有何刑責?大華只能自認倒楣嗎? Q1:小明需擔車上應該做些什麼事呢?以下為幾個解決方式: 放牛吃草: 就是啥事都不做,讓伙伴自生自滅。 好處:對工作人員輕鬆;伙伴也有比較多的自由空間。 壞處:如果伙伴還不太熟,會形成很無聊的場面。 建議可以只放些輕音樂,讓伙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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