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增加恐怖情人條款,女性瞭解比例較低!
大峽谷一日遊 - 友善列印 - udn部落格 2016/1/23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家暴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只要年滿16歲,受到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非法侵害,便能申請保護令,而此條文也被立委稱為「恐怖情人」條款。對此Pollster波仕特線上市調網於2016/3/6(日)針對民眾對「恐怖情人條款」的認知狀況進行調查。 「大峽谷一日遊- 附中人---劉健生神龍擺尾世界遊- Yahoo!奇摩部落格 tw.myblog.yahoo.com/vs-kenliu/article?mid=16567 2012/10/2 - 弟弟的電腦公司派他出差賭城拉斯維加斯,我和哥哥皆可隨行,熟門熟路的我自願當導遊帶他們遊大峽谷,這是我第三次遊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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