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會毀損記憶》你還記得上一次拍照的時候,是跟誰在一起嗎?
閒聊與趣味 - 11月18日更新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 生活討論區 - Mobile01 許多人是覺得拍照是留個紀念不管發生什麼事情,現在連出去吃個飯也要對著食物、自己拍拍拍…用意就是想記錄生活~但是根據研究指出:「拍照會毀損你的記憶!」 什麼?拍照會毀損記憶!?▼難道是閃光燈一閃的時候,會跟MIB一樣記憶消除嗎?根據美國的Linda Henkel博士的研究團隊指出當我們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 這條罪通常在實體店面成立性比較高 如果你是網拍..要成立很難 首先你要先證明買家是為了讓7-11賺取手續費而刻意下標且棄標 不然你要如何證明他"意圖"詐術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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