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們的櫻木花道
:: 觀看文章 -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這件事情是發生在很久很久的以前我還是可愛的國小生=ˇ=當我坐在教室裡看著我可愛的同學玩耍時我想起我們午餐前的體育課,體育課結束之後總有很多人買泡麵泡不知道是羨慕他們錢多,還是不爽他們不陪我吃難吃的午餐於是我跟另外一個經濟不好的同學,少屁了,簡單的說就是窮鬼但是我只是隨口說說「乾脆把冷水和熱水的按鈕交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 第三百一十五條 (妨害書信秘密罪)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 ,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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