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授
民事事件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準則話說大學教授,總是有些很不一樣的,我們這位老師也真夠絕的了!我從大一入學就聽過他的名聲,聽說他不當人,不過會要求你做一件事.聽說這位老師在期末考時,會要求同學在考卷上寫上電話號碼.留電話號碼?沒錯!因為他要在期末考後,打電話去問候這學期會被當的同學.據說電話內容是(這是有接過他電話的學長跟我說的)&【法規名稱】 民事事件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許可準則 【公布日期】95.09.28 【公布機關】司法院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七日司法院(九二)院台廳民一字第18475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條;並自九十二年九月一日施行 2‧ 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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