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肇事」傷人卻讓「父母」頂罪,受害者該如何舉證,讓真正的肇事者「伏法」!?
地下鐵:一個重新想像的旅程 - 博客來書籍館isCar! 某天小明與家人在台北聚餐後,想開車載著媽媽到淡水兜風。於行經淡水之淡金公路路段時,不幸撞到在路邊等待過斑馬路之大華,導致大華多處擦傷、小腿骨折,然小明之母親為了不讓兒子留下前科,所以向警察謊稱是她開的車而使警察製作相關筆錄。試問小明及其母親有何刑責?大華只能自認倒楣嗎? Q1:小明需擔今年三月我觀賞了幾米地下鐵舞台劇,同時我也購買了地下鐵劇本書。劇本書勾起我對舞台劇的種種情節,每個角色的對白有助於讀者省思其涵義,也能充分感受整部劇想要帶給觀眾的想法。劇本書另外附幾米重新畫的角色,看完會有另一番滋味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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