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肇事」傷人卻讓「父母」頂罪,受害者該如何舉證,讓真正的肇事者「伏法」!?
恐怖社區 - 咪咪寶 - 痞客邦PIXNETisCar! 某天小明與家人在台北聚餐後,想開車載著媽媽到淡水兜風。於行經淡水之淡金公路路段時,不幸撞到在路邊等待過斑馬路之大華,導致大華多處擦傷、小腿骨折,然小明之母親為了不讓兒子留下前科,所以向警察謊稱是她開的車而使警察製作相關筆錄。試問小明及其母親有何刑責?大華只能自認倒楣嗎? Q1:小明需擔然而年輕版後窗--應該說恐怖社區--的女主角,只是一個電影開始三十分鐘後才中途搬進男主角家隔壁的年輕辣妹,原本甚至是男主角偷窺的對象之一,只是後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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