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刺眼」造成駕駛視野受限,若遇到前車突然「急停」引起追撞事件,那究竟誰該負肇事責任?
賣屋賺錢賠錢 都須報財產交易所得稅 | 蔣小姐房屋isCar! 在某一天的中午,大華開車行駛在某一路段時,因太陽太刺眼,導致大華沒有注意到前方小明的車輛忽然停下來,而沒有踩剎車。大華與小明的車相撞,大華車頭凹陷,小明的車尾也毀損,所幸兩人均無受傷。 Q:大華是否有責任? A:大華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已違反法律規定,雖大華因太陽太刺眼導致「財產交易所得稅」申報方式有2種,最單純的方式,是直接採財政部核定之標準申報所得,為「房屋評定現值」×各地核定的標準稅率,「房屋評定現值」由每年房屋稅單可得知,各地區有不同的核定標準稅率。 另一種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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