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去關禁閉
中華民國考選部(Ministry of Examination,R.O.C(Taiwan))全球資訊網 - 專技人員考試法規之前在當兵的時候A跟B吵了起來結果A拿了自動鉛筆不小心戳到了B後來這件事鬧的還不小,B說要告A傷害後來連長就說,喔,抓去關禁閉幾天就好了當時我那強大的學長參一就說...喵的這要怎麼送啦!我就問說怎麼了...他把禁閉文給我看我看到了上面寫著一兵XXX與一兵XXX因業務問題產生爭執並未經該員同意使用私人第 十三 條 應考人具有第七條或第八條資格之一,申請部分科目免試或全部科目免試者,其案件之審議,由考選部分設下列技師考試審議委員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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