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慕》我願意吃你的大便◎沈政男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首頁年輕人談戀愛,愛到最高點,寫情書講情話,再噁心的誓言都說得出來。 「我連你的大便都敢吃!」花前月下,才子佳人,當被荷爾蒙沖昏了頭,絕對說得出來這樣的話,而且絕對是掏心掏肺的實話。 不要忘了這樣的誓言,五十年以後。 我的門診裡有一對八十多歲的老夫婦,阿公失智好幾年,都靠阿嬤照顧,如影隨形2.前項3個月期限,「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3.此3個月之起算點,為「繼承 開始時」。至於繼承人是否知悉繼承開始,則在所不問。 (二)民法第1176條第7項:3個月期間。1.因他人之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為限定繼承或抛棄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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