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個性不合,決定離婚...婆家要求聘金歸還,還有金飾...更誇張的是宴客的錢我也要賠給他們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南港線東延段 #靠北老公15461 和老公個性不合,決定離婚。 婆家要求聘金歸還,還有金飾(他們買的)歸他們,以及宴客的費用。 聘金跟金飾沒問題,只是宴客的錢我也要賠給他們??這樣合理嗎? 還有,老公是獨子,肚子是男寶寶, 當初懷孕姑類要婆家買維他命等補品給我吃,請問這些補品錢我也要還嗎? ---提供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發佈捷運新聞 ... 南港線東延段 南港線東延段 南港線東延段(昆陽站以東至南港展覽館站)係自捷運南港線昆陽站後以潛盾隧道方式往東延伸,於台鐵南港貨運場南側之忠孝東路下方設置南港站車站,穿越高鐵、台鐵隧道向東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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