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刺眼」造成駕駛視野受限,若遇到前車突然「急停」引起追撞事件,那究竟誰該負肇事責任?
新北市觀光旅遊網-2014新北市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 - 最新消息isCar! 在某一天的中午,大華開車行駛在某一路段時,因太陽太刺眼,導致大華沒有注意到前方小明的車輛忽然停下來,而沒有踩剎車。大華與小明的車相撞,大華車頭凹陷,小明的車尾也毀損,所幸兩人均無受傷。 Q:大華是否有責任? A:大華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已違反法律規定,雖大華因太陽太刺眼導致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 電話:+886-2-2960-3456 本網站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版權所有。未經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 網站安全政策 | 隱私權政策 | 訂閱電子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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