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注意而「未」注意,未保持「安全車距」造成追撞意外,到底該如何釐清肇事責任?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isCar! 某日大華開車上高速公路,快到高速公路出口時,前方車輛駕駛A因要下高速公路,打方向燈要切入旁邊車道,大華慢慢減速讓A先行;這時,後方車輛駕駛小明因為沒有注意到大華車輛開始減速,等驚覺時已經來不及剎車,而從大華車輛車尾猛力的撞擊,大華的車輛在撞擊A的車尾,造成A的車輛車尾毀損,小新北市政府經發局 版權所有 Copyright (C) 2014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4樓 電話: ......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