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中華民國)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後面的老兄也太搶戲了!! 歷史沿革 [編輯] 清光緒32年(1906年),清廷頒行《大理院審判編製法》,翌年正式定大理院官制,為全國最高終審機關,配置總檢察廳,是最高法院之前身。民國16年(1927年)3月,國民政府遷都武漢,在武漢成立最高法院,原廣州國民政府大理院改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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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法 院最重要的就是後台夠硬!! 這小孩的媽媽可能是學生會長吧... :::首頁 > 所屬各機關 最 高 法 院 聯絡地址:10048臺北市長沙街一段六號 聯絡電話:(02)2314-1160 檢舉貪瀆不法專用信箱:臺北郵政14-164號 專用電話:(02)2381-6606 最高法院訴訟轄區圖 版權宣告 / 隱私權保護 / 網站安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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