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刺眼」造成駕駛視野受限,若遇到前車突然「急停」引起追撞事件,那究竟誰該負肇事責任?
從台灣搭中國東方航空飛法蘭克福來回的經驗isCar! 在某一天的中午,大華開車行駛在某一路段時,因太陽太刺眼,導致大華沒有注意到前方小明的車輛忽然停下來,而沒有踩剎車。大華與小明的車相撞,大華車頭凹陷,小明的車尾也毀損,所幸兩人均無受傷。 Q:大華是否有責任? A:大華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已違反法律規定,雖大華因太陽太刺眼導致[德國]分享一下我11月中旬從台灣搭中國東方航空飛法蘭克福來回的經驗從台灣桃園機場搭中國東方航空經上海浦東機場轉機到德國法蘭克福機場因為是當日轉機且不入境行李直掛目的地法蘭克福在桃園機場就拿到兩段登機證免費托運行李額是2件(每件不得 ......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