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失效 車輛切勿上路!
古巨基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車輛已辦理報停、報廢、繳銷、註銷及吊銷牌照異動登記,經查獲違規使用道路者,除依法處罰外,車輛所有人並應以自用車費額補繳自報停、報廢、繳銷、註銷、吊銷牌照之日起至最後一次違規(使用日)日止之汽車燃料使用費。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您,車輛牌照已經報停、報廢、繳銷、註銷或吊銷者,切勿再行駛上路,以免違規受本条目類似愛好者網頁。(2015年8月18日) 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請幫助改進這個條目,使用中立的語氣(而不是愛好者或媒體報道的語氣),移除瑣碎的軼事與未經證實的評論、不合適的列表和链接收集等,或將該等內容移至其他專門 ......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