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一針見血的神回覆
消防法施行細則 - 士林國中教師網站鄉民一針見血的神回覆 中秋連假的第一個夜晚 我和女友開車去南部玩找了老半天 好不容易找到一間傳說中的超美味麵店就把車停在對面的馬路旁~吃飽喝足付了錢~要回車上的時候發現竟然有小偷坐在駕駛座偷東西!!小偷見我們接近 開了車門想要落跑結果因為駕駛座側有車子並排停車 車門只能開一半小偷太胖 第 一 條 本細則依消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法第三條所定之消防主管機關,其業務在內政部由消防署、在省(市)政府由消防處(消防局)、在縣(市)政府由消防局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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