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連買間房都繳不起,我怎麼敢嫁給你?│理財周刊
崔媽媽公寓大廈: 談大樓漏水問題之修繕責任–【管委會篇】(李明洲律師) - yam天空部落文.呂原富、張秀滿 中秋節前,一位五年前跟我買了一戶桃園春日路上的房子的陳先生來找我,拿了一箱柚子送給我。他說:「呂總,真的很感謝你五年前責備我,然後幫我用五萬元的自備款,買了這間兩房加車位,共三百萬的房子,讓我一圓買屋的夢想,脫離無殼蝸牛一族。」 回想當初責備他,是因為他害怕自己繳不出房貸,所以原您好,我想請教有關屋頂漏水問題。 我是九樓頂樓屋主,由於屋頂漏水請管理委員找人修繕,但管理委員要求我們負擔一半費用,說之前已經通過協議各負擔一半,但我查詢相關法律屋頂共用部份屬於共用部份,修繕費用因該由管委會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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