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再也不去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恍神] 後來我再也不去了大學時在飲料店打工,為了賺生活費,有時一天連站12小時都算小case那天下班後就到對面的ok買鮮乳~收銀妹:這樣一共55元我:(掏出105元給她,等著找我50)收銀妹:(拿著50元及發票 放到我手上)我:(雙手接住 半鞠躬)收您50元,謝謝光臨!!~(>▽▽▽內政部85.10.2台內營字第八五八五五四五號令發布內政部94.11.16台內營字第0940011177號令修正 第一條 本細則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區分所有權比例,指區分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依本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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