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名校教授~出國深造多年回台.老公立馬聯繫我..竟然是~逼簽離婚協議書..但後來小三卻跟我老公提分
房屋稅~住家營業差2.5倍~不要跟錢過不去!--仲強達康網友回覆: (1)夫妻本來就不應該這樣長年分開兩地的, 你真的覺得自己沒有問題嗎?你為事業打拚沒有錯, 但是你在打拚的時候應該要想到會犧牲自己的婚姻和親情。 人是有情感有血肉的,你這個妻子不在的時候, 他寂寞的時候可以怎辦?再說,每個人都有自己年齡的期限, 你不在乎自己的婚姻可以十多年在外國, 不代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納稅人買新屋或中古屋時,如果要做住家使用,記得要看看前屋主所留的最近一期房屋稅單上用途是否為「住家用」,適用的稅率是否正確,如果用較高稅率,營業用稅率為3﹪;非住家非營業使用稅率為2﹪,請立即主動向稅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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