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肇事」傷人卻讓「父母」頂罪,受害者該如何舉證,讓真正的肇事者「伏法」!?
【食記】紅花鐵板燒---新光A9店 @ 錯過的和留下的別館 :: 痞客邦 PIXNET ::isCar! 某天小明與家人在台北聚餐後,想開車載著媽媽到淡水兜風。於行經淡水之淡金公路路段時,不幸撞到在路邊等待過斑馬路之大華,導致大華多處擦傷、小腿骨折,然小明之母親為了不讓兒子留下前科,所以向警察謊稱是她開的車而使警察製作相關筆錄。試問小明及其母親有何刑責?大華只能自認倒楣嗎? Q1:小明需擔#1 莫悔 於 2010/08/03 17:11 聽說很高級~一想要去吃但是都沒去>< 希望不會遇到那天兵的服務小姐~ A9的 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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