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遣散?新辦公室規定,立即生效!
股東會之召集通知或公告應於何時完成? - 聯晟法網【精選笑話】強迫遣散?新辦公室規定,立即生效!著裝準則:1) 建議根據你的收入水準著裝。2) 如果我們看到你穿著Prada鞋而且拿著Gucci包,我們認為你經濟上沒有問題所以不需要漲工資。3) 如果你穿得很破,你應該學習理財知識,從而買得起更好的衣服,也就不需要加薪了。4) 如果你穿著正合適,說明你於一般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而對於持有無記名股票者,應於三十日前公告開會通知。又如係臨時股東會之召集,則應於十日前通知各股東,於對於持有無記名股票者,則應於十五日前公告開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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