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客戶愛愛問是否交往 OL遭拒怒控性侵
教育部-所有條文(外部版)▲OL控客戶性侵,卻問對方「要不要跟我交往?」。(圖為示意圖)一名擔任業務的OL日前指控遭客戶性侵,由於想和對方學習鋼琴,便前往傅姓男客戶住處,但傅男卻趁她酒醉無力反抗時,硬上性侵得逞。不過,檢方調查後卻發現,OL在性侵隔天還打電話問「要不要跟我交往?」因為遭拒才憤而提告,因此認定傅男罪嫌不足不起訴第 26 條 學生修讀學士學位之修業期限,以四年為原則。但得視系、所、學院、學 程之性質延長一年至二年,並得視系、所、學院、學程之實際需要另增加 實習半年至二年;修讀碩士學位之修業期限為一年至四年;修讀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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