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對」真的沒有想像中的容易阿!網友超中懇的結論讓大家含淚認同阿...
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 陳情處理規定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不得不說小編也認同.... 曾見證好朋友與同學成為了班對 當初愛得如膠似漆,連朋友都不忍直視各種被閃 沒想到分了手後在各種課相見真的都只能擺臭臉 現在連同學會都無法同時出現! 自此我立志不跟同學談戀愛了! ----------------------------------------------隱私權保護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部長信箱 著作權聲明 辦公時間 法務部:10048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電話:(02)2191-0189 交通資訊 第二辦公室:10048 台北市貴陽街1段235號 電話:(02)2191-0189 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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