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刺眼」造成駕駛視野受限,若遇到前車突然「急停」引起追撞事件,那究竟誰該負肇事責任?
附件四 - 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isCar! 在某一天的中午,大華開車行駛在某一路段時,因太陽太刺眼,導致大華沒有注意到前方小明的車輛忽然停下來,而沒有踩剎車。大華與小明的車相撞,大華車頭凹陷,小明的車尾也毀損,所幸兩人均無受傷。 Q:大華是否有責任? A:大華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已違反法律規定,雖大華因太陽太刺眼導致記者會流程表 時間 活動程序 說明 13:50~14:00 邀請記者入座 14:00~14:10 貴賓介紹及活動引言 主持人介紹與會貴賓,日管處 曾國基處長活動介紹:集體婚禮、寫真攝影比賽、紀念明信片輸出活動…等 14:10~14:13 單車婚禮介紹 介紹單車婚禮活動 14:13~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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