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失效 車輛切勿上路!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雇主預告資遣期間,同時勞工表示今天就離職,如何處理? 車輛已辦理報停、報廢、繳銷、註銷及吊銷牌照異動登記,經查獲違規使用道路者,除依法處罰外,車輛所有人並應以自用車費額補繳自報停、報廢、繳銷、註銷、吊銷牌照之日起至最後一次違規(使用日)日止之汽車燃料使用費。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您,車輛牌照已經報停、報廢、繳銷、註銷或吊銷者,切勿再行駛上路,以免違規受一、「預告期間內仍為一個完整的勞動關係,與平常勞雇時期並無差異」。因此雇主若有勞基法第11條或第13條但書規定之情形終止勞動契約者,需遵循勞基法第16條預告期間,並依勞基法第17條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二、勞工若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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