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刺眼」造成駕駛視野受限,若遇到前車突然「急停」引起追撞事件,那究竟誰該負肇事責任?
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 會員團體名錄 | 台灣商會聯合資訊網isCar! 在某一天的中午,大華開車行駛在某一路段時,因太陽太刺眼,導致大華沒有注意到前方小明的車輛忽然停下來,而沒有踩剎車。大華與小明的車相撞,大華車頭凹陷,小明的車尾也毀損,所幸兩人均無受傷。 Q:大華是否有責任? A:大華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已違反法律規定,雖大華因太陽太刺眼導致黃建中, 陳海天, 陳志弘, 邱文煥, 謝陸和, 謝榮鑑, 許德明, 蔡文彬, 王建銘, 王俊益, 洪永富, 林逢春, 林增宗, 林仲仁, 李萬全, 吳振宗, 卓永崇, 劉啟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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