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肇事」傷人卻讓「父母」頂罪,受害者該如何舉證,讓真正的肇事者「伏法」!?
遊戲武器開發網isCar! 某天小明與家人在台北聚餐後,想開車載著媽媽到淡水兜風。於行經淡水之淡金公路路段時,不幸撞到在路邊等待過斑馬路之大華,導致大華多處擦傷、小腿骨折,然小明之母親為了不讓兒子留下前科,所以向警察謊稱是她開的車而使警察製作相關筆錄。試問小明及其母親有何刑責?大華只能自認倒楣嗎? Q1:小明需擔感謝會員多年以來支持及愛護,本站將於 2011-08-01 00:00:00 執行會員回饋計劃。(回饋產品三國武器輔助程式) 回饋方案如下: 凡遊戲帳號的最初設定日期在 2010-08-01 00:00:00 以前設定完成, 且有效期限在 2011-08-01 00:00:00 以後的遊戲帳號,(不含測試帳號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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