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真的很軟弱...我們夫妻每月賺的工錢全部交給婆婆管理,直到............才發現 網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 首頁 > 認識本院> 關於院長 網友神回: 算了,婆婆沒留債給你們就算了,而且你婚後第三年就搬到台北了,等於公婆是兄嫂照顧近3O年。你兄嫂也定認為平常不顧家裡,婆婆過世就問財產的事,難怪兄嫂的小孩會嗆你們,也許他們認為拿這筆錢只是剛好而己,我覺得你先生不是軟弱吔,極為可能是理虧,畢竟他30幾年前選擇你跟小孩而不是爸媽吔。如果他當版權所有: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電話:04-22600800 住址:40246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瀏覽人數:592266(自101.10.2起統計)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版權宣告/隱私權保護/網站安全政策 建議使用IE 6.0或Firefox 2.0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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