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遣散?新辦公室規定,立即生效!
志工招募查詢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志工資源中心【精選笑話】強迫遣散?新辦公室規定,立即生效!著裝準則:1) 建議根據你的收入水準著裝。2) 如果我們看到你穿著Prada鞋而且拿著Gucci包,我們認為你經濟上沒有問題所以不需要漲工資。3) 如果你穿得很破,你應該學習理財知識,從而買得起更好的衣服,也就不需要加薪了。4) 如果你穿著正合適,說明你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電話:(07)337-3381~3 傳真:(07)330-3628 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服務時間:08:30-12:00、13:30-17:30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志工資源中心 電話:(07)725-6343 傳真:(07)727-7701 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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